如要存入款项,请以支票存入或转账到本公司下列的银行户口。 存入款项后,烦请在汇款单上写上 阁下的证券户口号码及客户名称,并将其传真或电邮至本公司交收部。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港币户口: 012-699-0-007629-8
支票抬头/收款人:汇生证券有限公司
传真号码:(852) 3743 1448
电邮: enquiry@wilsonsec.com.hk
备注: 如使用网上银行转账,请于「备注」一栏加入您在本公司的证券账户号码,以方便核对。
本公司恕不接受下列的资金来源︰
1.第三者户口发出的支票或转账;
2.超过港币50,000元的现金入数。
第一步:将银行存款收据或网上银行转账单传真至 (852) 3743 1448 或电邮至 enquiry@wilsonsec.com.hk
第二步:致电 (852) 3549 8113 通知本公司有关存款事宜。
第三步:确认本公司已收到有关收据或网上银行转账单。
如欲提款 (只限提款到客户已登记之预设银行账户),请下载客户提款表格,填写后传真至本公司交收部 (传真号码:(852) 3743 1448)
或电邮至enquiry@wilsonsec.com.hk,然后联络您的客户主任或致电 (852) 3549 8113 联络本公司职员跟进提款指示或亲临本公司办理。
*备注: 上午十一时半前提出的提款指示:本公司将以支票入账方式存入到阁下已登记之同名银行账户之内。 上午十一时半后提出的提款指示:本公司将在下一个工作日处理。 客户提供之银行收款账户必须为其本人名义持有,若客户要求存入第三者银行账户或发出以第三者抬头的支票将不会被本公司接纳。